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经过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顺利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了督察情况。在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宣读了详细的督察报告,各省(区)党委书记亦进行了表态发言。出席会议的还有督察组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及被督察单位的负责人。
此次督察组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理念,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总体来看,被督察的省份及兵团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展现了积极的进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污染防治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显著问题。例如,部分省区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的实践效果不够理想,依然存在“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建筑垃圾处理不当、非法捕猎及贩卖野生鸟类等违规现象。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也面临挑战,许多敏感区域如林地、湿地及河流保护地遭到侵占,一些地方在“三北”防护林建设上存在疏漏,红树林保护工作进展缓慢。此外,污染防治依然存在短板,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机制不健全,大气污染治理也还有待加强。而在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上力度不足,养殖污染问题依旧显著,“垃圾围村”的现象时有发生。
接下来,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的精神,坚定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督促被督察单位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要求,在规定的4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程序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后续将加强调度,密切关注发现的问题,确保被督察单位扎实整改,取得实质性的效果。